我们也观察到,不少优秀的公司在创始人离开后,迅速衰落,但同样也有不少成功的创始人犯下致命的错误。我们最终设定的机制,就是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
阿里巴巴与港交所的交锋还在继续。在昨天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撰文加入香港是否应该(为阿里巴巴)作出变化之后,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董事局执行副总裁蔡崇信撰文回应,题目就是《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
如果我们相信真理越辩越明,那么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出现意见分歧,可能就是辩论的效果之一。而阿里巴巴也获得了来自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的支持。假如谈判的对象仍然是港交所,阿里的筹码加大了。
不过我们注意到福布斯中文网副主编尹生的一个观点,即大股东的支持并不一定意味着“信任”,而是希望为阿里背书,尽快 IPO,然后套现走人。尹生认为这种情绪对阿里很不利:
一旦投资者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担忧,就可能通过要求较低的市盈率、更高的预期回报率等,来降低阿里巴巴的整体价值,而这种担忧与因管理层缺乏有效控制而导致的业绩损失,就可能拖累阿里巴巴的长期价值。
这个效果,可能是蔡崇信不想要的,他在署名文章中提到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就是要确保股东的长期利益:
我们提出了一个合伙人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个机制能够使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当然,如果阿里巴巴确实是希望专注于短期利益的投资者早点离开,那么也不感到稀奇。比如 Evernote CEO 菲尔·利宾(Phil Libin)就在去年 11 月底完成 8500 万美元融资后,公开表达类似观点:
短线投资者的做法也没错,只是,我想他们走开。
阿里巴巴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呢?